有关认识与实习报告模板锦集五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认识与实习报告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1一、开庭审理阶段
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均不申请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审判长宣布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现在开庭。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一)第一上诉人宣读上诉状;
联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木兰县金都消费品综合市场(以下简称金都市场)与张德成、石静、白淑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驳回刘智万(金都市场的法定代表人)的诉讼请求;3.诉讼费由金都市场承担。事实和理由:联发公司称刘智万系该公司第五工程处的负责人,双方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刘智万每年向联发公司缴纳承包费,其额度为第五工程处承建的年工程总造价的2%。1998年4月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承揽了金都市场的建设工程,由联发公司和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共同投资。1998年4月6日刘智万以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的名义与三被上诉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联发公司认为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超出了其委托代理的权限,属于越权代理,事后也未征得联发公司的追认,因此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第二上诉人宣读上诉状;
金都市场的诉讼请求:撤消木兰县人民法院的原审判决。事实和理由:金都市场认为原审法院混淆了法律关系,颠倒了事实真相。金都市场称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法人实体,金都市场的建设工程系刘智万个人投资1200余万建设的而非与联发公司共同投资。1998年4月26日刘智万以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的名义与三被上诉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将金都市场内的4、5、6号摊位售与三被上诉人,建筑面积均为73.18平米,每平米造价4000元,三人共计878160元,合同同时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交付总价款的50%,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再交付30%,剩余部分于1998年8月20日之前交清。合同订立后石静交付了10万元,张家珍(系张德成与白淑琴之女)为张、白二人各交付了10万元,此后三人又陆续交付了一部分
购房款,至1998年8月20日三被上诉人均未交清剩余款项,其已构成违约,因此请求三被上诉人交清剩余款项共计73452.92元,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被上诉人宣读答辩状;
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2.退还多交款项。事实和理由:1998年4月6日三被上诉人与刘智万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
在其取的摊位使用权后发现其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遂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测量后发现石静4号摊位的实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少了14.62平米,5号摊位少了14.85平米,6号摊位少
了14.6平米,认为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已构成了欺诈,因此请求金都市场退还多交款项。同时,被上诉人实际取得摊位使用权的期限比合同约定推迟了97天,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已构成违约。此外三被上诉人尚欠金都市场6万元而非73452.92元。
三、法庭辩论阶段
第一轮法庭辩论:
(一)第二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三份证据:1.联发公司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即刘智万)签定的内部承包合同;2.张德成、白淑琴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石静与其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向法庭提供);3.木兰县政府关于对刘智万在木兰县投资开发医药小区等建设项目提供优惠条件的文件。第二上诉人的辩论意见:1.请求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交纳
剩余款项73452.92元;2.建设部于1995年颁布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规定套
内建筑面积由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组成,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依照上述标准计算金都市场
售给三被上诉人的面积比73.18平米还多,根本谈不上少给的问题;3.根据最高院1999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
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在三被上诉人未按合同约定交纳剩余购房款已经构成违约的情况下金都市场完全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权,延期交付摊位的行为不构成违约;4.第二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金都市场不应成为被告,
三被上诉人是与联发公司第五工
程处(即刘智万)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而非与金都市场订立,
金都市场不是合同当事人且刘智万已不是金都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所以金都市场不应成为被告;5.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在与三被上诉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所以其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二)第一上诉人的辩论意见:1.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是联发公司的下属单位,与联发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没有经联发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在给三被上诉人的收款票据上均盖有金都市场的财务专用章,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与金都市场是同一主体,已经参与到法律关系之中。
(三)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1.从1998年4月26日至1999年9月14日被上诉人与刘智万之间的购房款往来明细表;2.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关于三被上诉人尚欠其6万元购房款的帐目。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2大学生专业认识实习是大学学习阶段在完成一定的课程后所要进行的最重要的一段实践环节。实习是每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增强专业意识和实践意识,鉴于此,学校根据教学计划于xx月xx日——xx月xx日安排我们电信04专业的同学对网通机房、校锅炉房、校配电房、电视塔、网通公司进行了认识实习。在实习期间,我们得到了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更有相关专家的悉心指导,通过实习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撰写实习报告,使我学会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企业问题的 ……此处隐藏4510个字……和具有良好的耐心,因为出纳是一个直接与钱打交道的工作,工作必须十分的仔细,否则就将会损害到个人的利益。在这次实习的第5—6天,我的角色是会计。在这两天里,我的主要任务是复核第67—100笔的经济业务,并协助出纳编制记账凭证,同时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并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四)实习收获与感想
虽然这次会计专业实习只有短短的两个星期,但是我却获益匪浅。首先,通过轮岗操作,让我认识到了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毕竟学习是一件永无止境的事情,知识永远都在更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其次,在会计工作的各个循环,我们都必须十分的小心,要保持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以免在后面的工作中出错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第三,在整个的实习中,我们必须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这一点在实际的工作中十分的重要,否则可能就会出现重复劳动和推脱责任的可能性;第四,会计电算化已经越来越普及,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所以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我们必须也要掌握好向用友erp等会计软件的熟练运用,同时也要加强ecxel及数据库的熟练操作;第五,会计的工作其实涉及的知识面相当广,会计人员必须掌握好相关的税法知识及法律,相信如果自己能熟练掌握,并有效合理的帮助企业合理避税,必会受到企业的青睐;第六,这次的实习是以3人小组为一个单位,因此,有效的分工合作就显得十分的重要,而且学校一直提倡学生要加强团队合作,这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个十分好的机会,在这次实习中,我们小组分工明确,大家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帮助,使我们体会到了合作的好处,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团队合作的机会。第七,在碰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们应该虚心向他人请教,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个人认为这一点十分的重要,因为我们是新手,单位的同事各方面都比我们具有优势,所以虚心讨教十分的重要。而这次,我们十分感谢各位老师们给我们的帮助,让我们在第一时间顺利有效地解决了问题。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5实习目的:
1、增加实际认识,提高实习能力;
2、通过此次的认识实习使学生认识钢铁生产企业的概貌,了解钢铁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增加对安全工程专业学科的感性认识,了解安全工程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熟悉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
4、虚心向工人和技术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热爱工农的品德。
实习任务:
1、听安全报告。主要内容有:工厂安全管理的体制、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及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报告登记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等。
2、听生产工艺报告,并参观了解工厂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实习要求:
1、参观中必须听从引导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工厂的安全规章制度,牢树安全的思想,切实注意安全。一旦发现有违反纪律者,实习成绩一不及格处理。
2、实习时必须认真听报告、做好笔记。实习参观过程中主动向工程技术人员请教有关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实习内容
作为安全工程二年级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安排,我们以7月3日至7月13日在武钢进行了为期近两周的认识实习。与上学期金工实习不同的是这次实习以听报告和参观为主,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从7月3日开始先后参观了武钢焦化厂,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和热轧厂五个厂。.
武钢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个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于1955年开始建设,1958年9月13 日正式投产。它是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与鄂钢、柳钢联合重组后,集团公司已成为年产钢20xx万吨规模的大型企业集团,在中国排名第3位,世界排名第16位。武钢本部厂区坐落在“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东郊,长江南岸,占地面积21.17平方公里。作为中国重要的板材生产基地,武钢拥有矿山采掘、炼焦、烧结、冶炼、轧钢及配套公辅设施等一整套先进的钢铁生产工艺设备。在近50年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为中国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站——武钢焦化厂
焦化厂由备煤、炼焦、回收、精苯、焦油、其他化学精制、化验和修理等车间组成。其中化验和修理车间为辅助生产车间。备煤车间的任务是为炼焦车间及时供应合乎质量要求的配合煤。炼焦车间是焦化厂的主体车间。炼焦车间的生产流程是:装煤车从贮煤塔取煤后,运送到已推空的碳化室上部将煤装入碳化室,煤经高温干馏变成焦炭,并放出荒煤气由管道输往回收车间;用推焦机将焦炭从碳化室推出,经过拦焦车后落入熄焦车内送往熄焦塔熄焦;之后,从熄焦车卸入凉焦台,蒸发掉多余的水分和进一步降温,再经输送带送往筛焦炉分成各级焦炭。回收车间负责抽吸、冷却及吸收回收炼焦炉发生的荒煤气中的各种初级产品。
焦化主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有:粉尘危害、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和物质流伤害、火灾爆炸伤害、高温和噪声危害等。事故的类别为: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灼烫事故等.根据冶金行业焦化厂事故原因分析可知,导致事故发生的王要原因分别是:违章作业和操作失误,安全技术知识缺乏和安全操作技术不熟练,技术和设计缺陷,设备设施和工具缺陷。
基于这些危险因素,焦化厂在安全方面有很严格的管理体系。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 焦化设施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对于危险作业、恶劣劳动条件作业及笨重体力劳动作业,应优先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2 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应进行密闭,避免直接操作。
3 焦化主体设施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审查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4 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隐蔽工程,应经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才能封闭。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5 新建、扩建、改造和大修的焦化设计,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并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才能投入运行。焦化设施的验收,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
6 对焦化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操作培训 ,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7 存在危险物质的场地,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
8 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有害气体而造成危险的地方,应设自动监测报警装置。
9 较高的通行、操作和检修场所,应设平台或防护栏杆。
10在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二站——烧结厂
武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系专门为高炉生产人造富矿的主体生产厂。现有4个烧结车间,占地面积82.93万平方米,设计年产烧结矿1303万吨。烧结厂投产46年来共生产入炉烧结矿2.17亿吨,球团矿430.9万吨。
烧结厂于1959年8月29日投产,建有4台75平方米烧结机。20世纪60年代末期兴建了二烧车间,70年代兴建了三烧车间,在80年代进行了二烧改造,90年代兴建了现代化的四烧车间,又先后于2